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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学位证明书补办要求

来源:   作者:   发布日期:2025-10-29 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 

为了满足曾获得我校博士(硕士)学位,不慎遗失或损坏了学位证书人员的需求,根据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规范办理学位证明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陕学位办﹝2018﹞14号)要求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申请办理研究生学位证明书时,需提供以下材料:

1.申请书。申请书需注明本人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,攻读学位类别、学科专业,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,获学位日期等信息。因故委托他人办理须出具书面委托书。

2.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位网认证报告。

3.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4.近期蓝底小二寸照片1张。

5.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学位证明书代办委托书。

二、学位证明书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

三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解释权归研究生院。